組織結構設計的出發點是什么呢?
(1)組織的目標。使組織內部各部門在公司整體經營目標下,充分發揮能力以達成各自目標,從而促進公司整體目標的實現。
(2)組織的成長。考慮公司的業績、經營狀況與持續成長。
(3)組織的穩定。著公司的成長,逐步調整組織結構是必要的,但經常的組織、權責、程序變更會動搖員工的信心,產生離心力,因此應該保證組織的相對穩定。
(4)組織的精簡。組織機構精簡、人員精干有助于資源的合理配置,實現工作的高效率。
(5)組織的彈性。組織結構具有一定彈性,既能保持正常狀況下的基本形式,又能適應內、外部各種環境條件的變化。
(6)組織的分工協作。只有各部門之間以及部門個人之間的工作能協調配合,才能實現本部門目標,同時保證整個組織目標的實現。
(7)指揮的統一性。工作中的多頭指揮使下屬無所適從,容易造成混亂的局面。
(8)權責的明確性。權力或職責不清將使工作發生重復或遺漏、推諉現象,這樣將導致員工挫折感的產生,造成工作消極的局面。
(9)流程的制度化、標準化與程序化。明確的制度與標準作業以及工作的程序化可縮短摸索的時間,提高工作的效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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