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發改委官員連維良昨天國新辦舉行的媒體吹風會上,有記者問“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,是否允許民資和外資控股國企?”,連維良說,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《決定》,提出了三個“允許”和三個“鼓勵”:允許更多國有經濟和其他所有制經濟發展成為混合所有制經濟;國有資本投資項目允許非國有資本參股;允許混合所有制經濟實行企業員工持股,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。至于三個“鼓勵”:鼓勵非公有制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改革;鼓勵發展非公有資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業;鼓勵有條件的私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。
另據新華社報道,連維良在吹風會上也談到價格改革,表明價格改革要充分考慮群眾承受能力,同時要縮小政府定價的范圍,凡是能夠由市場決定價格的,都要由市場來決定。
他說,對于水、石油、交通、電力等領域的價格改革,在價格調整過程中要保障基本民生,促進社會公平。要區分居民消費部分和經營性部分,居民消費部分通過階梯價格機制保民生、保公平,盡量維持價格穩定;經營性部分主要發揮市場的作用。同時,要建立社會救助、社會保障與物價上漲幅度掛鉤的機制,不因為價格上漲使低收入群體生活受到影響。
連維良還明確了發展改革委對于價格改革的其他措施,包括縮小政府定價的范圍,凡是能夠由市場決定價格的,都要由市場來決定,特別是要放開競爭性環節的價格;對繼續由政府定價的項目,要完善公開、透明的定價規則和定價機制,能夠接受社會監督,建立有利于節能減排、生態文明建設、經濟轉型升級的價格政策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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